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统计局关于评选山西省统计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853号)文件要求,现将山西省统计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山西省统计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4955590
电子信箱:sxstjjrsc@163.com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32号
邮政编码:030001
附件:1. 山西省统计普查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 山西省统计普查工作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山西省统计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