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统计局
  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
  第二次农业普查对全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与结构
  2006年末,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1422.0万人。其中,男劳动力739.0万人,占52.0%;女劳动力683.0万人,占48.0%。
  农村劳动力资源中,20岁及以下196.3万人,占13.8%;21-30岁260.2万人,占18.3%;31-40岁348.8万人,占24.5 %;41-50岁317.3万人,占22.3%;51岁以上299.4万人,占21.1%。
  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文盲33.9万人,占2.4%;小学文化程度331.7万人,占23.3%;初中文化程度876.5万人,占61.7 %;高中文化程度164.0万人,占11.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5.9万人,占1.1%。
  表1 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及构成
  

 

数量(万人)

比重(%

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

1422.0

100.0

农村劳动力按性别分

 

 

739.0

 52.0

  

683.0

 48.0

农村劳动力按年龄分

 

 

   20岁及以下

196.3

 13.8

21-30

260.2

 18.3

  31-40

348.8

 24.5

  41-50

317.3

 22.3

  51岁以上

299.4

 21.1

农村劳动力按文化程度分

 

 

文盲

 33.9

 2.4

小学

331.7

 23.3

   初中

876.5

 61.7

   高中

164.0

 11.5

大专及以上

 15.9

 1.1


  农村从业人员1203.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 84.6%。其中,在第一产业就业的占64.2%,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占14.8%,在第三产业就业的占21.0%。
  表2 农村从业人员总量及构成
  

 

数量(万人)

比重(%

 农村从业人员总量

1203.7

100.0

    第一产业

 773.1

 64.2

 第二产业

 177.9

 14.8

    第三产业

 252.7

 21.0


  二、农村劳动力流动
  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94.6万人。其中,男劳动力146.5万人,占75.3%;女劳动力48.1万人,占24.7%。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20岁及以下占16.2%,21-30岁占 33.6%,31-40岁占27.3 %,41-50岁占15.9 %,51岁以上占7.0%。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0.5 %,小学文化程度占13.4%,初中文化程度占76.1%,高中文化程度占9.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
  表3 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总量及构成
  

 

数量(万人)

比重(%

外出从业劳动力总量

194.6

100.0

外出从业劳动力按性别分

 

 

146.5

 75.3

  

 48.1

 24.7

外出从业劳动力按年龄分

 

 

   20岁及以下

 31.5

 16.2

21-30

 65.3

 33.6

  31-40

 53.2

 27.3

  41-50

 30.9

 15.9

  51岁以上

 13.7

 7.0

外出从业劳动力按文化程度分

 

 

文盲

 0.9

 0.5

小学

 26.1

 13.4

   初中

148.2

 76.1

   高中

 17.4

 9.0

大专及以上

 2.0

 1.0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在乡外县内从业的劳动力占47.2%,在县外市内从业的劳动力占25.7%,在市外省内从业的劳动力占17.4%,去省外从业的劳动力占9.7%。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1.7%,从事第二产业的劳动力占37.0%,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占61.3%。
  表4 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流向及从业情况
  

 

数量(万人)

比重(%

外出从业劳动力按从业地区分

 

 

  乡外县内

 91.8

47.2

  县外市内

 50.0

25.7

  市外省内 

 33.8

17.4

省外

 19.0

 9.7

外出从业劳动力按从事产业

 

 

第一产业

 3.4

 1.7

  第二产业

 71.9

37.0

  第三产业

119.3

61.3


  注:
  1.农村劳动力资源:是指2006年末农村住户常住人口(即在本户居住6个月以上人口)中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2.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是指农村住户户籍从业人员中,2006年到本乡镇行政管辖区域以外从业1个月及以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