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指市民住宅、集体宿舍、招待所、机关、商店、学校等照明用电。

城市供水总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不包括开水直接利用量。

年末实有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数  是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可参加营运的全部车辆数。包括技术完好的、在修的、待修的、长期停驶的,以及拟报废尚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废的运营车辆数。不包括公交企业的油罐车、货车和其他专用车等非运营车,也不包括借入、租入的客运车辆。

全年公共汽(电)车客运总量 指运送乘客的总人数。包括普通票乘客人次,月票乘客人次和包车乘客人次。

供气总量(人工煤气、天然气) 指城市煤气企业向城市生产用户、家庭用户和其他用户供应的全部煤气量,包括外购及损失量。

居民生活用水量 指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包括城市居民、农民家庭、公共供水站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