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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统计的调查对象和范围

发布时间: 2023-03-10 16:06 来源: 【字体: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电商统计对象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范围是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商平台,以及其他企业拥有的年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商交易平台;调查频率为季度;数据采集方式是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由电商平台企业直接填报;填报内容是电商平台总交易额及其相关分组指标,包括商品类交易额、服务类交易额、对个人的交易额(B2C)、对单位的交易额(B2B)以及分地区的交易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