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省统计局(以下简称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定不移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统计局党组印发《2021年山西省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撰写《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法治建设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开启山西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等文章在山西日报、中国信息报、山西省统计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刊发登载,以上率下推动学习深化转化

压实法治工作责任,树牢法治统计理念。省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点工作,审议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听取统计违法案件处理等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对全省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合力抓好统计法治各项任务的落地见效。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工作。开展年终述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局厅级领导全部参加。

“关键少数”带头学法讲法守法用法。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干部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成斌《认真学习宪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讲座。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省统计局负责同志为省委党校7个主体班次410人作统计法专题讲座,有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氛围

二、健全完善我省统计法律制度体系

高位推动《山西省统计条例》颁布施行。一年来,积极与省人大、省司法厅、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协作配合,顺利完成《山西省统计条例》立法工作,61日,我省第一部综合性地方统计法规《山西省统计条例》正式施行。

不断完善统计法治监督制度体系。与省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印发《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与省委巡视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强力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贯通协同,合力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着力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制度体系。连续出台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试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试行)》《统计数据质量保障办法》等系列制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督。

三、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坚决打击统计违法行为。对3市4县(市、区)统计违法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对56家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公示违法企业统计行政处罚信息,认定10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推送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推动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量化统计执法检查任务,采用召开视频会、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督促市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通过部门联合、自行开展等方式,组织对2市3县(市、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我省全部涉外调查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掌握涉外调查活动开展情况,防范化解涉外调查领域影响国家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

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在省统计局官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并将所有行政处罚结果同步推送至“信用山西”网站、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山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大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高位统筹全省统计普法工作制定《山西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全省中短期普法任务作出统一安排部署。专门编写《山西省统计条例》解读材料,利用党史学习教育、入企服务、基层调研等机会,由局领导带头深入各地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互动式普法活动。制作《我是山西省统计条例》动漫微视频、《〈山西省统计条例〉诞生记》纪实短视频,并推送山西主要媒体平台;举办全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2.7万人次参与答题。利用“12·4”国家宪法日

面向统计人员开展专业全覆盖普法活动。实现了全省统计专业业务培训讲统计法全覆盖,并利用数据核查、统计执法等途径向基层普及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和统计法律知识,切实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嵌入式普法活动。将普法宣传图片、标语等嵌入到全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终端,有效打通统计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着力提升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省统计局一名在职人员为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推进依法行政中及时提供审查意见,发挥积极“法律智库”作用。

严格执行统计违法举报制度。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认真登记、核实和办理统计违法举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全力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认真梳理监管事项,涉外统计调查活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2项事项纳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率达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达100%;审批涉外调查机构1家;完善权责清单,及时对省统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并对外发布。

六、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安排

省统计局在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统计普法宣传深度不够,互动性不强;一些地方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追责问责不到位等。

2022年,省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采用多种方式抓住关键节点,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质效;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健全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视监督等协同机制,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扎实推动我省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