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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3-09 16:21 来源: 【字体:

2022年,山西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高位推动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省委、省政府专题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通知》,统一安排部署。

加强文件宣传解读。省统计局领导、法治业务骨干赴部分市、县(市、区)、省直部门专题宣讲《监督意见》主要精神。利用全省新入库单位统计人员联网直报业务网络培训班,专题培训《监督意见》主要内容,全省共计5500余人参加学习。

发文明确责任分工。省统计局牵头制定《山西省贯彻落实<监督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省直各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制定《山西省统计局贯彻落实<监督意见>任务分工》,切实抓实抓细抓好任务落实。

(二)健全法规制度体制机制

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修订出台《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定《山西省统计局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

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运转良好。严格落实我省《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省统计局与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省委巡视办共享监督信息,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省委巡视监督贯通协同。

着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组织对3市6县开展统计专项抽查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反馈至当地政府,要求其限期整改。组织对省直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组织对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部门专项纠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认真排查部门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强化依法决策机制。对行政处罚事项、规范性文件出台等工作严格执行法制部门审核流程;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重大执法决定和执法文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继续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制定《2022年度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2022年度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方案》,全面部署执法检查工作。一年来,对5市6县350个单位(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将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全量及时推送山西省统计局网站和“信用中国(山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公示。

扎实推进入退库专项检查。组织全省各级统计局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实现117个县自查全覆盖;省、市两级统计局共抽查17个县统计调查对象入退库情况。

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执法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审批改革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加强涉外调查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涉外调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

开展统计法治培训。组织全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民法典》,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山西省政府发文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将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省统计局新进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内容,扣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第一粒扣子。

提升防惩统计造假意识。向省市县党委、政府及省市有关部门发放学习资料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手册》,推动专题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以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国家统计政令。

营造依法统计社会氛围。借“9.20”、“12.4”、“12.8”时机,集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全省“四上企业”发放统计法治宣传拉页5万余册。在地方主流媒体、统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市及部分县(市、区)统计局长署名文章。组织全省各级统计局制作普法短视频、海报体《一图读懂统计法》,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展播,扩大统计影响力。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发挥领学促学“头雁作用”。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统计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和《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部署推进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局党组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年度计划及重点工作,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统计规范性文件,听取统计违法案件处分处理报告等重大问题,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知识;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抓好统计法治各项任务的落地见效。

关键少数带头学法讲法守法用法。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统计法》《规定》等内容;局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撰写署名文章《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在山西日报、山西省统计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刊发登载,有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氛围;组织开展年终述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局领导全部参加。

三、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安排

省统计局在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统计普法宣传深度不够,趣味性不强;一些地方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追责问责不到位等。2023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中央文件贯彻落实。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各级统计局做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解读工作,强化其防惩统计造假责任。

(二)强化责任担当,保持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认真查办获取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线索,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严格执行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制度,全面及时规范做好线索受理查处工作。严格按照《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提出责任人员处分处理建议,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追责问责。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推动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注重宣传效果,持续做好统计普法工作。按照省统计局“八五”普法规划,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充分利用年定报培训、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